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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为洞庭湖区渔民解困 上岸建房渔民每户补2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1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要把帮助洞庭湖区渔民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当作急迫的问题来抓,争取在今明两年内解决好渔民的上岸定居问题。”在12月10日召开的湖南省洞庭湖区捕捞渔民解困工作会议上,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泰波对切实帮助渔民解困工作作了周密部署。

    目前洞庭湖区共有捕捞渔民13344户,44982人,人均年纯收入不到2000元,仅占湖南省农民平均收入水平的51%。住房大都是渔船或简易窝棚,且95%的捕捞渔民患有血吸虫、风湿、关节炎等疾病,大部分生活困难的渔民都没享受到低保。子女上学困难,辍学、失学率高。

    杨泰波在会上指出,湖南将全面实施渔民安居工程,从根本上改善渔民安身立命的环境条件。对“连家船”渔民和租房住渔民,将由当地县级政府统一规划,解决上岸定居的宅基地。安置方式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渔民意愿,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对其中有城镇户口的,可按廉租房政策定点解决一部分。渔民上岸定居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分2—3年实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省、市财政对上岸建房渔民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户2万元,其中省财政负担1.5万元,市县财政负担0.5万元。

    对居住在湖州岛上的专业渔民,结合洞庭湖综合治理和平垸行洪、移民建镇的有关政策,对有意愿移民的渔民,进行移民安置;对继续居住在岛上的渔民,利用国家农网改造、饮水工程、改水改厕、通乡公路、农村卫生室建设等项目实施,解决岛上渔民信息、就医、交通等生产生活困难。

    对无户口的渔民,按照尊重历史、体现自愿的原则,结合安置地具体情况,由基层公安部门逐户做好户口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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