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11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修订草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规定、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部分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会议认为,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工作,明确审批权责,提高审批效率,有必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5号)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草案》遵循“坚持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审批”的思路,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原则,修订了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辖区内分级审批规定的参照原则,并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目录作出了具体规定。会议决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尽快发布实施。
会议认为,为贯彻落实“合理行政、程序正当、便民高效”的行政要求,落实管理责任,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规定十分必要。《审查程序》按建设项目的重要和敏感程度及投资额度,进一步明确了分级审查、审批的程序及方式。会议决定,该程序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通过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工业示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原则通过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圣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保核查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吴晓青、周建,纪检组长傅雯娟出席会议。部总工程师,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