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12月12日出台相关意见,鼓励各地通过采取扩大内需拉动、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适时适度调整社保费率等措施,千方百计稳定和促进就业,帮助企业减压稳员。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江苏省部分企业特别是外贸出口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用工需求普遍下降,现有岗位出现非正常流失现象,人力资源市场求职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均有所增加。为此,《意见》明确:充分发挥扩大内需拉动就业的积极效应。各地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统筹兼顾。通过资金支持、金融信贷、社会服务等扶持政策,保护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努力扩大就业容量。
鼓励和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现有岗位。大中型企业要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努力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采取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帮助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失业保险基金积累多且备付能力强的地区在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增加失业保险基金在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扶持补贴资金方面的支出。对连续5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在经济困难时期不裁员,积极组织职工集中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也可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依据《企业破产法》实施重整企业的无生活保障职工,各地可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费,重整后的企业必须优先录用原企业职工。
适时适度调整社保费率。对失业保险结余规模较大的市,经省政府批准,允许在1至2年期限内将失业保险费率一次性从3%降到2%。允许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按相关规定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适当降低缴费费率,以减轻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负担。
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多招聘高校毕业生。江苏省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用人自主权, 下转A3版
上接A1版 取消用人审批制度和落户限制性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有空编的基层教育、卫生等单位要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2009年起在全省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全面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扶持补贴政策。
个人新发放的创业小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0万元。支持和帮助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创业,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对城乡各类创业主体做到政策上一视同仁。逐步增加小额贷款担保资金,将个人新发放的小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不断优化创业服务,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
另外,江苏省还将加大对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力度,通过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同时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李峰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