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前推30年,南疆红土地上的农民开始探索包产到户的办法;30年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红土地上深深扎根,并继续繁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让红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和农村资本得以解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广西农村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一场自农业合作化以来最深刻的变革
[背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
1979年,改革的春风也吹到了广西红土地上,河池地区的都安瑶族自治县、环江县(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宜山县(今宜州市)部分生产队首先开始探索包产到户或类似包产到户的办法,成为红土地上“吃螃蟹的第一人”。当年底,这3县已有近10%的生产队实行了上述办法,取得极好的效果。宜山县大安大队的6个生产队,这一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增长32%,增长幅度远远高于那些仍沿用老办法的生产队。同年进行类似探索的还有百色地区百色县(今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公社汪甸大队第四生产队,结果也获得从未有过的好收成。
经过调查研究,1981年10月以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两个试行办法,明确在广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合法性。其后,广西农村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一场自农业合作化以来最深刻的变革。
[讲述]
人物:钟採贤(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鹏洞村龙屏庄农民)
上世纪70年代,钟採贤在生产队担任保管员,1976年起担任队长。改革开放后,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钟採贤带领当地农民搞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实施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还在生产队的时候,我们的生活比较艰辛。政策放开后,队里分田分地到户,种田就是你种你的、我种我的,交易则是你卖你的、我卖我的。完成国家的,交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钟採贤说,当时他们队里每人大约能分到9.2分责任田和三四分坡地,还有一些牲畜,这就是分散的承包经营;对队里不利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项目,例如集体果园、鱼塘,就由集体统一管理,承包收入归集体,超产归承包人。这就构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土地承包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钟採贤说,利用分到的田地,上世纪80年代初他就开始种植黄麻、甘蔗、花生等经济作物,同时发动村民发展种植业,经济收入可比种植一般的粮食作物翻一番。
依托各种形式的家庭经营,80年代中期,钟採贤家就拥有了自行车、缝纫机、小电视机、收音机、挂钟等新式家庭“大件”。90年代初期,钟採贤召集家族人员组建了一个“钟氏摩托车队”,奔跑于城乡之间从事各种拉货、贩卖生意,家庭收入一年比一年好。
农村土地流转的关键在于:要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促进土地流转目的是实现规模化经营
[背景]
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将耕地承包期延长为15年,有了土地的农民,想法开始多起来。90年代初,在整个改革浪潮的冲刷下,离开土地进城打工成了广西农村的时兴做法。于是,出去打工的农民,便把自己的土地交给家里的亲戚朋友代种,并通过口头协议约定,代种方负责上缴土地所承担的公粮和“三提五统”后,所余收成归代种方所有。这就是红土地上最早出现的土地流转形式。
1995年,中央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间再延长30年;生产队里的那张表格式承包合同,也换成了每户一份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和合同,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期限上,农民都吃下了“定心丸”。这为今后土地流转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出租形式的土地流转也随之出现。
2003年以来,广西农村土地流转呈逐年增长趋势,流转形式以转包、出租、整合互换、股份合作等重点集中、连片为主。到2007年底,广西累计流转面积159.06万亩,比2003年增长24.55%。
土地流转克服了家庭联产承包后单家独户经营的局限,促进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向专业经营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集中,有效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并且改变农民就业结构,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讲述]
人物:黄丽珊(南宁市武鸣县锣圩镇岜勋村村民)
“家里的六亩地入股后,我不仅成为经济实体的股东,还从农民变成了领工资的产业工人,”黄丽珊笑着说,今年她能领到7200多元工资,再加上六亩地的国家种粮耕地综合补贴394.68元和土地保底分红3000元,共有10594.68元。此外,通过土地流转,黄丽珊的爱人也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每年在外打工的劳务收入有1.2万多元。
黄丽珊告诉记者,岜勋村农民经济实体,是由岜勋村党支部与广西三凯生态有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创建。农民自愿以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作价为资源股份,与三凯公司组成共存、共管、共建、共同创造财富、共同享有效益的经济实体公司。在运营中,由公司垫资保底分红,在确保农民年分红500元/亩的基础上,才考虑公司与农民的股份比例分红。农民股东还可以应聘成为公司的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及公司福利,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背景]
上世纪90年代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广西红土地上萌芽,到2000年发展到100多个。
200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以桂政办发〔2002〕3号文,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意见的通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力度;并安排财政支农资金开展示范建设,7年来,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4300多万元。目前,广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700多家,参与农户超过100万户。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目前,广西依法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超过1500家,其中,新登记成立超过1400家。
桂林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广西发展得最好最快的,2007年销售收入超过50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420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购进原料,统一对外销售,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实现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既降低了生产成本,节省了交易费用,又拓展了销路,提高了价格,从而推动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还有利于解决农户分散土地与规模生产的矛盾,推进土地流转。
据统计,广西的农户在参加合作社后,年增收少则数百元,多则几万元;与同类型农户相比,一般增收15%左右。
[讲述]
人物:陈宜雄(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北洞源村水果销售协会会员)
“今年行情不错。”陈宜雄笑着对记者说。北洞源村的农民人均收入近5000元,整个村的水果销售总量占全县的1/7。1999年,村里成立水果销售协会,设生产技术组、包装加工组、市场营销组3个专业小组,分别承担产、供、销3个环节的服务,共有96名会员,与县信用联社、汇源集团、福建水果精品包装袋生产商开展业务合作。
陈宜雄属于市场营销组,除了照顾果园里的果,其余时间就到处打听水果销售的消息,到外地甚至国外察看市场行情。目前,平安乡70%的水果都是通过协会销售出去的。
“现在,恭城200多个水果销售协会中的1万多名骨干,带领3万多名农民,串村走巷、走南闯北。水果协会捆绑作战,县信用联社将他们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万元,并将会员贷款利率下调10%。而今,恭城月柿、沙田柚、柑橙,已经远销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陈宜雄自豪地说。(记者 袁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