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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就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意见答记者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5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首都预防腐败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北京市纪委负责人就市委、市政府印发
《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按照“三个注重”的要求切实抓好具有首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北京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近日,北京纪委负责人就《意见》出台的背景、目标要求等内容接受了采访。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答:近年来,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积极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新办法。特别是自2007年以来,崇文区等单位率先将现代管理科学的理念和方法引入预防腐败工作,大力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有效促进了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来自基层单位的创新实践。刘淇同志先后十次作出重要指示,并亲临崇文区进行检查调研;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都分别强调:一要继续抓好试点,二要适时向全市推广,三要尽快研究市级意见办法;郭金龙同志也在全市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纪委及时将试点推进工作纳入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责成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抓落实;分别从区县、政府委办局和国有企业三个层面选择了16个单位,进一步扩大“点、线、面”试点;连续十余次召开各类现场会、研讨会、座谈会、汇报会、培训会,并通过编印《资料汇编》、编发信息、制发通报以及深入基层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单位试点工作的面对面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已相继确定不同类型试点单位900多个。

    从试点情况看,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思想统一、认识比较到位,党员干部热情较高、群众积极参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普遍增强;各单位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基本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主要风险清晰、防范措施有针对性,从而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力度进一步加大,整体上深化了反腐倡廉建设,并实现了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的相互促进和相互保障,带来了“以廉促政”的积极作用。这项工作也得到了中央纪委的重视和肯定,贺国强同志曾三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们很好地总结这个做法,并希望适当时候(条件成熟,取得一定成效)在全国推广;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张惠新、马馼、张毅、李玉赋等领导同志都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或亲临试点单位开展专题调研。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市纪委在广泛调研、深入总结基层试点经验和充分借鉴兄弟省区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初稿)。先后征求16个重点联系单位征求意见、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区县纪委书记,市委、市政府所属各职能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派驻纪检组长、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委员、市纪委各室(厅)主任、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等相关部门领导近300人的意见。5月12日和11月3日,马志鹏同志两次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11月19日,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意见》。

    问: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哪些?

    答: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加强北京市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反腐倡廉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就是按照中央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北京市反腐倡廉建设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中央提出,今后5年要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使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律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就是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抓好教育、制度和监督工作,是北京市突出首都特色、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

    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对公共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控的重要手段。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不同程度地面临各种诱惑和考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主要是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防范,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可以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决策民主、程序公开、运行规范。

    尤其是2008年以来,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果断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为配合中央政策的落实,2008年、2009年两年北京市要拿出1200亿到1500亿元,预计带动社会投资1万亿元。加强对这些政府投资的监督检查,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市纪委、监察局将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及时跟进,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意见》的出台,能够使承担扩大内需任务的重点部门、单位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要求,查找自身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职责。

    问:《意见》对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提出了哪些目标要求?

    答: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2008年基本完成区县、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分类试点,进一步丰富和积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经验;到2010年底,初步形成覆盖全市各个区县、部门、单位和各个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网络,建立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到2012年底,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问:《意见》中对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是怎样规定的?

    答:主要内容是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念和方法,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制订方案、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

    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查准找全风险点、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实施有效监督、严格检查考核和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一是排查廉政风险。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是制定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并推进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权力,在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一般的权力,在处室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较低的权力,由处室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坚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整合监督资源,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四是考核防范效果。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绩效考核和政府督查考核工作评价系统。

    五是完善操作规程。以年度或项目管理为周期,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对廉政风险防范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失察失管失教或违规违纪者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以确保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答: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政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协调推进,组织、宣传、政法、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配合,着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内外监督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定重点部门、重点工程、重要领域和重要环节,突出抓好拥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着力解决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和重大改革等问题,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有计划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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