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2月12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东部地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专家审查会。会议由水利部庞进武副总工程师主持并担任专家组长。水利部规划计划司、财务司、建设与管理司、安全监督司、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关于编制工作和规划主要内容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审议,形成了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认为,为实现中央提出的用3年时间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按照国务院2008年3月批准的《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要求,全面规划东部地区现有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与专项规划项目同步实施,早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专家组基本同意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项目选择标准、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投资机制、环境评价、效益分析与评价结论及保障措施等,并建议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规划报告,尽快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