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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新加坡恢复进口我国乳及含乳食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9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日前,新加坡粮农兽医局(AVA)通报国家质检总局,经评估,决定自12月18日起恢复进口中国产乳及含乳食品。

    质检总局已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指导并督促相关出口企业,做好对新出口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出口工作。同时,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我出口乳及含乳食品的解禁工作,努力促进乳及含乳食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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