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个别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名义收取各种费用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接到有关单位反映,有个别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名义向企业收取专版展示费等费用。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和《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指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信息发布媒体的通知》(国粮办管[2005]5号)及国家粮食局2006年第2号公告精神,国家粮食局政府网和《中国粮食经济》杂志为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结果指定发布媒体。除此之外,我局未指定其他任何媒体,也没有在任何媒体和刊物(包含《中国粮食经济》)上做专版展示的情况。请你单位将此情况转告相关代储资格企业,以免上当受骗。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