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今年作出的为群众办“八件实事”、做好“十项民生工作”的承诺已全部兑现。
在所办“八件实事”中,有3件完成年初计划,有5件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据初步统计,全区共落实资金70.54亿元,使1000多万群众受益。完成年初计划的3件实事为:一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截至11月底,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资金1.17亿元,全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213.6万人。在制度上全面覆盖城镇非从业人员,超额完成制度覆盖面达到应参保人数70%以上、实际参保人数达到200万人的计划目标,比全国计划提前两年实现目标。二是提高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全区筹集资金10.49亿元,完成年初确定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每人当年提高40元、达到人均90元、参合率达90%以上的目标,全区共有1180.5万农民受益。三是提高教育补助水平。全区按计划安排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19.8亿元,比年初计划多1.6亿元,使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263万人受益。年内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免”城乡全覆盖。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的5件实事为:一是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区共安排资金12.15亿元,受益人员达到82.4万人。年内两次提高补差水平,人均补助水平提高25元,保障标准由去年的172元提高到197元,比年初计划增加5元。二是提高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年平均补助水平农区678元、牧区740元、“三少”民族地区840元,比年初计划分别高出240元。保障范围达到113.4万人,比年初计划增加3.4万人。三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人均每月提高105元的目标,人均每月达到1073元。四是改善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截至11月底,各级政府共筹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资金8.98亿元,是年初确定筹集2.4亿元计划目标的3.74倍,受益家庭达9.6万户。全年新开工建设廉租房65万平方米。五是解决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全区共筹集资金3.96亿元,比年初计划增加0.25亿元。共建设各类饮水水源工程684处,其中自来水工程517处,受益人口达86.7万人,比年初计划增加6.7万人。
“十项民生工作”都落到实处并取得显著成效。46个子项目中除4个子项目因国家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未能完成年初计划外,其余42个子项目都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完成子项目率91.6%。据初步统计,累计完成投资140多亿元,受益人口达1100多万人。
“十项民生工作”中,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全区安排乡村道路投资107亿元,完成年初投资计划的1.78倍,建设公路总里程2.3万公里;全年投资2亿元,完成年初投资计划的1.79倍,解决2.5万农牧民通电问题;全年投资4.5亿元,解决了700多个自然村通电话问题;投资1.563亿元,完成年初投资计划的100%,新增沼气用户10万户。扶贫开发工作按计划推进:全年落实各级扶贫开发资金13.56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9倍。农业保障和农村牧区商贸流通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经费6.1亿元,完成年初投资计划的5倍。农村牧区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农村牧区五保户供养对象达到10.3万人,其中集中供养人数2.2万人,集中供养率达21.3%。城乡广播电视、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年内投资5156万元,启动了20户以上的5930个嘎查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受益人口达62万人。企业职工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呼、包、鄂和乌海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去年基础上提高120元、其他盟市提高100元的目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投资1968万元,重点抓了全区国家级社区卫生服务改革、重点联系城市典型示范区工作,受益人口达173万人。高校毕业生和残疾人就业工作完成既定目标:全年培训残疾人1.8万人,有4000名残疾人就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按计划落实国家退耕还林直补资金21.4亿元、巩固退耕还林专项经费9.65亿元,受益人口达591万人。平安、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