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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迁址公告:于12月28日至30日回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4日   来源:人口计生委网站

国家人口计生委迁址公告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竣工,委机关将于2008年12月28日至30日回迁。有关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邮  编:100088

    总  机:62030999

    总值班室:62051863

    中国人口网将于2008年12月26日17时起关闭,12月28日24时起恢复正常。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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