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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船舶可经由海协会向交通运输部提出护航申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30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中国海军已派出护航编队前往亚丁湾执行护航任务。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如台湾船舶需要护航,可通过台湾海基会向海协会提出申请,由海协会向交通运输部海上搜救中心提出。

    据了解,海协会已将上述情况向海基会作了通报。

 
 
 相关链接
· 关于中国船舶在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申请护航有关事项的公告
· 交通运输部进一步督促做好船舶自救配合护航工作
· 交通运输部:2009年1月6日起我国船舶可申请护航
· 交通运输部:大陆直航台湾船舶已有9艘顺利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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