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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召开航材管理专项治理总结电视电话会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30日   来源:民航局网站

    12月26日民航局召开的航材管理专项治理总结电视电话会,2008年度在民航维修行业开展的航材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各地区管理局共取消了4家维修单位部分批准的维修项目,另有两家长期没有维修业务的维修单位申请放弃了维修许可批准。

    此次专项治理全面、彻底地清查了行业内弄虚作假的行径,重点清查、治理了个别维修单位缺乏诚信和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行业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在民航维修行业内提倡了诚信风气,建立了行业内部的正常竞争秩序,有效促进了行业内部管理的完善,有利于整个维修行业实现持续、健康、和谐的发展。

    民航局副局长李健在总结大会上强调,航材管理问题直接关系到民航的飞行安全和行业风气,搞好航材管理意义重大,不仅有利于强化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利于保持维修行业的持续发展。

    据了解,2008年1月21日,民航局组织召开了维修全行业范围内的航材管理专项治理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宣布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计划和具体要求,正式启动该工作。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截至2008年5月,共有257家航空公司、独立的航空器部附件维修单位按照飞行标准司下发的航材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标准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内部自查工作,个别厂家在自查中发现存在维修记录错误的情况;截至2008年9月,按照飞行标准司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各地区管理局完成了第二阶段对辖区内所有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的普查工作;从2008年9月初到10月中旬,飞行标准司共组织管理局监察员、航空公司质量管理人员54人次分成6个小组实施了第三阶段的抽查,重点对第三方维修单位进行了检查,总共抽查了34家维修单位,共216个维修项目,涉及超过2000项更换件。

    通过三个阶段的检查,未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有意弄虚作假的情况,但发现有关单位在航材的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如按照规章要求应当具备适航挂签的器材,在入库时却只带有厂家或供应商出具的合格证;航材的修理记录不规范;航材的报废处理、维修过程中的串件管理等环节不规范;没有按照规章的规定标准和要求对所使用的航材供应商和经销商实施评估和监管;航空公司对航材的修理成本缺少有效的计算和监控,过度关注价格和如何降低成本,对维修质量和安全方面考虑不够,质量部门对航材管理的介入、把关不到位,对送修附件状况缺乏有效的跟踪和监管,合同中对文件和记录的要求不明确、修理记录保存不完整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区管理局和地方监管办采取了四项措施,对于航材合格证件不符合规章要求的航材立即隔离;凡在检查中发现没有航材合格证相关问题的单位,暂停相关维修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完善航材采购管理程序和维修过程中的航材批次管理、串件记录、出入库管理等程序,并通过复查后方可恢复维修工作;要求航空营运人逐步完善航材的送修管理,包括供应商评估、完善合同规定、加强送修航材的跟踪和监控等。为了使航材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还将在三个方面着手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系统管理,二是强化内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三是完善举报机制、加强工作监督。

    对今后航材管理工作,李健提出了加强行业自律、严格准入批准、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强化送修管理、解决历史问题、加强舆论监督七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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