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元旦春节期间,上海市委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帮困救济措施,上海城乡低保家庭每户节日临时补助标准为150元,采取“节日临时补助券”的形式,在指定供应店领取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已享受元旦春节期间节日生活补助的农村不可扶家庭及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农村五保户不在此范围。
据上海市民政局昨天向新闻界介绍,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的对象每人补助390元;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农村贫困户中的不可扶对象、散居五保户每人补助300元;对传统救济对象中的“三无”对象和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实施冬令御寒补助,补助标准为人均230元;月养老金低于750元且无子女的“一老养一老”家庭每户补助300元;市、区(县)民政福利事业单位集中供养对象每人补助90元(其中伙食费50元,实物补助40元);对在市区各级救助管理站滞留的对象春节期间给予节日伙食补贴每人50元;对长年累月坚持义务为社会救助孤老、重点优抚对象服务的包户组成员进行节日慰问。
与此同时,上海市还推出了医疗救助临时补助措施。补助对象是2008年度享受医疗救助的人员。
临时医疗补助的发放工作须在2009年1月24日前全部落实到位。(记者 周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