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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免除46万多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03日   来源:甘肃日报

    记者从2008年12月30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甘肃省按照“一费制”标准全部免除了46万多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为5.8万名城市低保和残疾人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该件省委、省政府承诺为民兴办的实事基本得到落实。

    据了解,甘肃省已经按照“一费制”标准中初中生每学年254元、小学生每学年184元的标准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达了补助资金,全省免除学杂费资金为4888万元,中央财政按照这一标准给予甘肃省50%的奖励性补助。

    由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14件实事”方案中该项补助经费的标准按照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县镇小学和初中的补助标准制定,为小学生每年255元,初中生每年390元,这一标准与国家奖励标准存在一个差额,目前这一差额还未落实。省教育厅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正在协商提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标准的具体方案,并将提请省政府审定后颁布。(记者 李欣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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