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从吉林省财政厅传来振奋人心的好消息:2008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422.8亿元,比上年增加102.1亿元,增长31.8%。全省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845.2亿元,比上年增加195.9亿元,增长30.2%。全省财政支出完成1180.1亿元,比上年增加296.3亿元,增长33.5%。财政收支超额完成了2008年初确定的“四八十”奋斗目标,跃上新台阶。
在全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也呈现新的亮点:一是财政收支均实现高速增长。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422.8亿元,年增收额首次突破百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增幅三项指标同时超过30%,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的第一次,也是吉林省改革开放30年以来财政收支的最高增幅。二是县级财政实力进一步提升。县(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3.4亿元,增长32%,分别比前3年提高了5.1、5.5、4.6个百分点。地方级财政收入超过5亿元的县(市)达到5个,比上年增加3个。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的县(市)达到4个,比上年增加1个。三是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2008年,新增支出296.3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约215亿元,占72.5%。“八件民生实事”所需资金全部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