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再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近日大连市金融办表示,为有效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一项为期3年的中小企业融资培育计划将在大连市实施,围绕该计划,大连市将全面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促进行动”。行动的主旨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创业投资体系、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贷、保险、信托、基金、上市融资、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各类融资工具,有效引导金融资金、民间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大连市金融办主任曹煦介绍说,“中小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的内容共有16项,是对大连市近日出台的30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涉及金融业政策的延伸和细化。
“中小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鼓励银行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和融资服务。今后大连市对银行发放小企业贷款将单独统计,专项考核。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按1‰予以奖励,单个机构奖励不超过20万元。大连市将设立金融创新奖,对创新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和融资服务且取得实效的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给予奖励。
今后3年内,大连市将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争取使村镇银行达到10家,并将村镇银行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涉农区市县,在2008年已开设两家的基础上,2009年、2010年争取各设立4家。同时,将加快发展民间融资,争取设立30家小额贷款公司。
各类融资工具的广泛运用,有望使大连市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更加完善。为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中小企业上市可享受改制补贴20万元、申报补贴100万元和发行补贴100万元。鼓励扶持创投公司,政府将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经审定,按当年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推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根据国家政策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集合债和短期融资债等,对帮助中小企业成功发债的中介机构,按融资额的1‰予以奖励。
此外,大连市还将采取其他一些政策助推中小企业融资:推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对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担保公司进行增资,由两级政府和担保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再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按当年新增担保额的1%给予补贴;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推进各银行机构与区市县政府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合作,通过融资平台实现的融资按当年新增额1‰对融资平台给予补贴;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降息周转金,为经营正常、有发展前景但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解决过桥资金;发行高新技术企业信托计划,积极开发中小企业信托融资产品,帮助有发展前景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争取每年至少发行一期中小企业信托计划,对信托投资公司按发行额的1‰予以奖励;积极发展融资租赁,每年至少引进或新设立一家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针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享受与创业投资等同的政策,按照当年新增租赁额的1‰给予补贴;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出口信用保险等融资类保险业务,保险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保险服务享受银行小企业贷款政策,按当年新增融资额的1‰给予补贴;推动高新技术园区企业进入代办股权转让系统,挂牌交易企业享受企业改制上市补贴和50%的申报上市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