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云南省政府近日决定对各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据介绍,此次考核主要对象是各州、市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考核内容将根据《云南省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和《云南省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重点,全面检查考核各州、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情况;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文件的情况。(记者 李犁 通讯员 王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