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财政下拨资金600万元,对济南市历下区老年公寓等全省30个城镇养老机构每家奖励20万元。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从2008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按照省规定要求,各市老龄办、财政局组织了评审推荐,省老龄办、省财政厅进行了检查复核,确定了2008年度省级财政扶持的30个养老服务机构。
近年来,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远远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实际需要。实施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能够调动社会力量投入的积极性,形成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机制。这次领到扶持资金的济南市富翔老年公寓经理孙煜航激动地说,这次省级财政扶持金真正是为我们民营老年公寓“雪中送炭”,我打算用这20万元进一步改善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