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1月15日在济南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08 年的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对民族宗教工作作出批示,副省长黄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姜大明指出,民族宗教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民族宗教工作。全省有70万少数民族和200余万信教群众,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支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建设,努力帮助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黄胜在讲话中指出,要全面准确地把握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奋发进取,积极作为,确保全省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要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会上还表彰了38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村居、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