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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安徽各级国税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73.6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21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2008年安徽省各级国税机关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73.6亿元,同比增长10%,退(免)税总额居全国第十位、中西部榜首。其中,出口退税55亿元,同比增长22%,比全国增幅高出13个百分点。企业当年退税申报办结率为93%,保持了较高的退税进度。

    去年以来,受严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安徽省企业出口出现了一定困难。为此,安徽省国税局简化退税手续,优化退税服务,规范退税管理,为安徽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试点和推广,在全省确立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初审由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复审由综合业务部门负责,并将出口企业集中到一个税源管理部门管理的基本模式,减少了审批层级,简化了审批程序。同时,大力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网上退税审核。 2008年,共通过网络远程办理海关电子口岸入网资格审查993户,出口退税预审11.4万户次。

    各级国税机关还采取向国家税务总局争取企业外购产品办理免抵退税试点,将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滁州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和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列入试点企业,试点企业数量在中西部地区列第一位。对于7户符合条件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国税机关审核批准其提前按月退税,加速了企业的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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