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出《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优秀新创少儿歌曲宣传的通知》,通知说,由文化部、财政部、教育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文联七部门共同实施的《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通过多渠道创作和征集作品、建立和培训少儿歌曲创作队伍、举办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推荐著名音乐家少儿音乐作品等方式,推出了一批优秀的新创少儿歌曲,激发了广大音乐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在全国掀起了创作、推广和演唱新创少儿歌曲的热潮。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可在适当栏目、适当时段安排播出优秀新创少儿歌曲,参与组织优秀少儿歌曲推广和普及的相关活动,为少年儿童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接此通知后,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请做好相关宣传部署,并向所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发优秀新创少儿歌曲CD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