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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亿元以上项目检察同步预防 保障投资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0日   来源:大众日报

    “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预防职能,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的同步预防工作,积极服务扩大内需,切实保障政府投资安全。”2月9日,在采访中,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告诉记者。

    据介绍,为扩内需、保增长,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初步计划重点安排 1.6万亿元集中投向农村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能源交通设施、 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事业等领域。 1.6万亿资金,这是山东省历年来的投资之最。面对投资巨大的众多建设项目,“如何加大法律监督,促进这批重大政府投资的安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积极服务扩大内需,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的法律监督,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政府投资安全,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而迫切的政治任务。”国家森说,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将把中央和山东省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作为同步预防的重中之重,投资一亿元以上的项目要全部纳入检察同步预防。山东省检察院和18个市级检察院主要预防投资超过5亿元以上的项目,各县区基层检察院主要负责各地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和中央为拉动内需、增加投资涉及的城市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生态环保工程的同步预防。根据山东省重点工程的分布情况,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南水北调山东段、胶东调水、滨德高速、青临高速工程的同步预防。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初步确定了对 57个投资超5亿元的重点项目进行同步预防。

    据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明生介绍,同步预防将重点针对工程的招投标、物资采购、 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监理等环节展开,并逐一建立预防档案和预防项目主办责任制。同时,检察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把好市场准入关,充分利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置不符合条件的建筑商进入工程市场。此外,对于不属于中央拉动内需增加投资或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但总投资超过亿元、在当地比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检察机关也要列入计划,积极开展预防工作。(记者 贾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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