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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1日   来源:广西日报

    去冬今春,因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广西返乡农民工约有100万人,其中流动党员6.8万人。面对百万返乡农民工严峻的就业形势,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果断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他们抵御就业“寒冬”,化就业“危机”为创业“机遇”。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帮助解决返乡农民工、流动党员就业创业问题。去年12月19日和12月3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先后批示强调:“高度重视流动党员、务工回乡党员的生产、生活情况”;“要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和生活,把发展经济与解决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帮助更多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今年1月17日,郭声琨在有关农民工情况汇报上再次作出重要批示:返乡农民工的就业、生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一要免费培训提高技能,以便再次外出工作时提升自我价值;二要帮助拓宽就业渠道;三是当前兴修水利、修建公路以及其他工作要尽量使用农民工;四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本土创业。

    2008年年底以来,广西自治区各地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返乡的流动党员、农民工就业创业。目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已会同自治区党校、劳动、扶贫、科技等13个部门,下拨培训经费1.93亿元,其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拨820万元,免费对返乡流动党员和农民工进行就业创业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各种技能,坚定和提高就业创业的信心及能力。全区地税、工商、金融、卫生等部门为企业发展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设立创业就业基金,支持流动党员和返乡农民创业:一是用于创业补贴。对返乡农民工初次创业时,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全额补助;对开展规模种养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二是用于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担保。金融机构等部门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规模种养、新创办经济实体给予贷款和小额信贷担保;对吸纳农民工就业,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半年以上的企业和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每用工一人补贴1000元。

    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帮助返乡流动党员和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目前,所有的自治区党委常委和党员副主席都建立了帮扶农民工就业创业联系点,全区县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8500多人共建立了联系点1.012万个,还有9042个县(市、区)直部门单位、1126个乡镇和1.8506万个乡镇机关单位挂点包村,实现了全区行政村全覆盖。同时,全区还有3万多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已与4万多名流动党员结成帮扶“对子”,保证他们实现就业创业。(记者 方致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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