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厦门市出台六举措拉动旅游消费促进旅游经济增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3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旅游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拉动旅游消费促进旅游经济增长的扶持意见》,主要内容有:

    一、鼓励旅行社组织大陆人员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和台湾本岛旅游或交流。

    二、鼓励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来厦旅游。以厦门市的国际旅行社(含福建省在厦门设立的国际旅行社分社)银行结汇数为依据,国际旅行社取得的外联创汇收入,每结汇1美元,奖励人民币0.2元。

    三、支持航空公司积极开辟新航线。对于2009年1月1日后新开辟的在厦门始发或经停的客运航线每周固定1个及1个航班以上、飞行期限1年以上的,给予航空公司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通过旅游包机等方式培育新的旅游客源市场。

    五、鼓励国际豪华邮轮停靠厦门。对招徕国际豪华邮轮停靠厦门港的企业每1艘次给予奖励1万元;对国际豪华邮轮公司连续两年以厦门港作为母港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六、鼓励旅行社在外省(市、自治区)开设分社。对本市国内旅行社在外省开设分社,每开设1家分社且经营时间在2年以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本市国际旅行社在外省开设分社,每开设1家分社且经营时间在2年以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相关链接
· 青海2009年将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扩大全省旅游消费
· 大连4亮点拉动春节旅游消费 旅客同比增长12.5%
· 湖南省春节前发放百万元旅游消费券拉动省内旅游
· 山东出台"旅游一卡通"等优惠政策刺激旅游消费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