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立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希望“农民股民”未来的日子像串串辣椒一样火红。记者 徐丹伟 摄
2009年的春天,法库县秀水河子镇长岗子村这个辽北本不大的村庄却因为在辽宁省率先成立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而备受瞩目——151户农民将自家承包的922亩土地自愿集中到合作社,统一打理,实行规模化经营。而这151户农民也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土地股民。
皖北的小岗村,辽北的长岗子村,两个本来相距甚远的村庄却因为土地改革而被联系在了一起。30多年前,小岗村18位村民冒着生命危险按下手印,为的是“分田到户”;30多年后,长岗子村151户农民为了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决定走上“合作”发展的道路。分与合之间,我们看到历史在螺旋式前进,现在的“合”,并非在重复历史,而是“小岗精神”在延伸!
谈土地改革分合之道
对话一:李立山(长岗子村党支部书记,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理事长)
记者:土地改革总是让人联想到小岗村。人家是分下去,你们是合上来,这是为什么?
李立山:其实,两种改革都是为了摸索农民致富之路。当年小岗村分田到户,打破“大锅饭”,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今天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加之辣椒市场情况,把农民有机地组织到一块儿,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的不足,信息的不对称,绝大部分农民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机遇和风险,往往无所适从。一家一户不好跟市场较量,要想把产业做大,就得集约化经营。其实,土地合作社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延伸。
记者:土地合作社与以前的生产队相比有什么不同?
李立山:土地合作社走的是一种市场化的道路,和生产队那种集体制的内涵不一样。而且现在的土地合作尊重农民的自主权,自愿入社,退社自由,农民说了算,土地的承包权仍然属于村民。 对话二:林木西(辽宁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记者:长岗子村在土地改革方面的探索,将带来哪些深远的影响?
林木西:从过去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到正在进行的合作社集约经营,长岗子村的做法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和创新,这将缓解社会化大市场与农民小规模生产之间日益突出的供求矛盾。专业合作社运作得好,在保障农民正当权益的前提下,会实现土地资源向优势产品、优势企业、优秀经营者集中,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也将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151户农民“春天里的故事” 土地换股权 农民变股民 “成立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这是好事儿,我愿意参加。”2月6日,法库县秀水河子镇长岗子村村民高洪波对记者这样说。
在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的账户里,已经有他 6亩田的 “入股”。
“我们都是自愿入股的。 ”高洪波道出了自己的想法,“以后合作社实行规模经营,肯定比我们现在这样单打独斗强,入社年终还能‘分红’,农民可就成‘股民’了。 ”
38岁的高洪波是村里的 “坐地户”,“长岗子土质好,适合种辣椒,这几年农民依靠种辣椒,收入提高了不少。 ”高洪波指着村里几家崭新的“北京平”说,“大前年辣椒价格高,几千斤的辣椒卖了几万元钱,村里的新房一下子多了好几座。 ”
高洪波的三间“北京平”也是在那一年盖的。
干净的农家小院,几大堆辣椒刚刚运走,但高洪波仍对今年辣椒没能卖上好价钱有点惋惜,“今年每斤才卖2元多。 ”
6亩多辣椒,秋收时有几千斤,高洪波算了算说,“这次‘亏损’可不是个小数目。 ”
“加入合作社,就不用自己操这份儿心了。 ”高洪波似乎已经提前感受到了那份轻松。
这个春天,高洪波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和他一样开始合作社生活的,还有村里另外150户人家。 近千亩土地纳入“合作社”
村民董平入股土地11亩,谈到入股合作社给他家生活将带来什么改变,他说:“主要是感觉有了保障,年终给分红,旱涝保收!我也可以放心地出外打工了! ”
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让多年单干的村民们更多了份期待。村民王波是第一个加入合作社的,他告诉记者,单干了这么多年,尝到了一些甜头,但也有烦恼,“农资购买享受不了批发价,秋天辣椒小量出售往往卖不上理想的价钱。 ”
他掰着指头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加入合作社后,合作社直接与企业联系,采购农资上,可以较低价格买进;而在销售上,合作社会让农户们种的辣椒直接以市场最好价钱卖给加工企业,我算过,这里外里,如果按现在的市场行情,一亩地至少能再多赚300多元。 ”
“土地变股权,农民变股东,有地不用种,在家就分红。”2009年的春天,长岗子村村民都熟悉这句顺口溜。
长久以来,法库县秀水河子镇已经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著名辣椒基地,2008年全镇种植辣椒面积达到8.5万亩,长岗子村是镇里辣椒生产的标兵村,全村耕地9308亩,2008年辣椒栽植面积近6500亩。
辣椒产业的发展积淀和人均土地多的优势,为集约化经营提供了条件。
151户农民将自家承包的922.37亩土地自愿集中到合作社,入股的土地也按现行土地流转价格作了价。
在全体“社员”一致通过的《法库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章程》中规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根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并按照“统一品种、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等方式,实行规模化生产。
合作社里的增收路
在长岗子村当了10多年党支部书记的李立山如今又多了一个身份——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也是这个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眼瞅春耕了,正准备进一些农资。 ”2月6日记者采访时,李立山刚与青岛一家公司谈完。
成立专业合作社,产品规模化生产,大批量销售,这让李立山等一班人立马觉得腰都粗起来了。
“这些天,国内不下四五家大公司主动来联系,我们正在挑选信誉好、有实力的公司,一是质量有保证,二是农资价格也得降下来。 ”
30多平方米的辣椒专业合作社办公室,桌上那个“签约席”格外引人瞩目。办公室的“装备”也“现代”起来,李立山指了指桌子上新买来的电脑,“这东西咋用,咋上网,我正在学着呢。 ”
“合作社的成立不仅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还要让农民走出去。 ”记者采访时,秀水河子镇党委副书记齐立冬刚从县里开会回来,“开完会,我又到县里几家企业走了走,合作社的成员今年我们还想输出一部分。当然,也包括往外地输出。 ”
“土地股民”走出去,带回的财富远远不止一份直观的收入,齐立冬也有笔账,“法库当地的农民工日工资50元左右,如果本地人输送到周边日工资高的地区打工,就多挣钱;而合作社用周边日工资较低地区的农民工种辣椒,相当于土地用工成本又降了;而且,外出农民工能把外边的先进技术、先进观念带回本地,促进本地农民素质提高,促进本地发展。 ” 合作社面对探索之路
作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一种新方式,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全国一些地方都在积极探索,长岗子村也在摸索中前行。
“制约合作社发展的几大因素,我们也在考虑。 ”李立山说。
“技术方面对于专业合作社来说,不是个问题,农民种了近20年的辣椒,都可以算得上是技术能手了。而且,镇里与省农科院也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社有技术难题随时可以邀请专家指导。 ”
资金方面,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预算用于生产周转,“考虑到后续资金需要,现在合作社正和几家信用社、银行沟通,还要贷一部分款。 ”
怎么贷?如何还?以及涉及到的贷款风险,都是合作社需要周密考虑的问题。
“贷款风险问题合作社也研究了,首先从好的方面考虑,这样的风险应该不大,因为开春我们就签了些订单,收入有了一定保障。但是,事情也要从坏的方面考虑,秋天歉收这种可能也是存在的,如果合作社收入及盈余不够还贷款,将分配到每个 ‘社员’身上来承担,合作社的章程里就规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李立山回答了记者的疑问。
合作社实施的是 “农户+合作社+企业”的模式,生产规模大了,管理难度也增加了。
“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能不能走长,走远,关键看管理。 ”秀水河子镇党委副书记齐立冬每次到合作社,都会这样提醒大家。
“合作社不同于单体经营,它必须强调‘公心’,在工作中必须考虑大家的利益,不能套取农民的利益。而在运行过程中怎样把151户农民的认识统一在一个高度上,也是面临的一个课题。 ”齐立冬认为。
合作社成立大事记
2008年12月3日,法库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举办了成立大会。大会通过了合作社章程,并选举产生了合作社理事、理事长和秘书长,形成了完整的合作社组织。新当选的理事长李立山作了表态发言。
2008年12月24日,151户农民分别签署了《入社申请》,表明自愿加入合作社,按照合作社章程办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008年12月27日,合作社举行第二次理事会通过了这151户农民的申请。
2008年12月26日,法库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正式取得营业执照,业务范围为:辣椒种植、销售;为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注册登记意味着土地合作社的身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包括入社农户的权益以及与合作社合作的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将得到法律保护。全省首家以“土地入股”的专业化合作社正式进入合法筹建阶段。
2009年1月4日上午8时30分,长岗子村村部门前,“法库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正式揭牌成立。
法库县县长冯守权说:“土地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是响应国家土地流转政策、帮助农民增收的一个新路子。 ”
法库县农村经济局局长刘洪义介绍说,随着社会化进程的加快,青壮年劳动力逐步转移到进城打工和本地非农产业中去,留守的老年人和妇女、儿童等独立承担土地耕作难度较大,即使是专门从事种植的农户也不得不面对无法预料的农业风险,“靠天吃饭”,农户们这样形容自己的生存状态。如何解决这一尴尬现状成了我们的难题。十七届三中全会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希望,会议通过了新的决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这一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们筹划成立了这一新型合作社。该合作社的成立不但解决了这一难题,而且将提高土地单位产量和使用价值,为农民增收提供保障。(记者 徐晓敬)
政策链接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摘自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