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5日09时47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北纬43.3度,东经80.9度) 发生M5.0级地震。震源深度7千米。宏观震中位于察布查尔县琼博拉乡森林公园南(北纬43°24′、东经80°58′)。极震区烈度为Ⅵ度。该烈度区面积961平方千米。
地震发生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震局和新源地震台组成的联合地震现场工作队在震区开展了为期4天的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工作,行程共计3000多公里,完成22个震害调查点,其中抽样调查点14个。在震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协同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工作按照《地震现场工作第3部分:调查规范》(GB/T 18208.3-2000)和《地震现场工作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GB/T 18208.4-2005)的要求进行。通过抽样、专项调查取得了比较翔实的基础资料,按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得出本次地震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结果。

一、人员伤亡
此次地震属于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二、灾区范围和人口
察布查尔县、昭苏县、伊宁市、新源县等地有强烈震感。灾区主要位于察布查尔县南部,包括琼博拉乡和加格斯台乡、爱新色里镇、孙扎齐乡的山区牧场,以及昭苏县北部的山区牧场。灾区总人口约13851人,3774户,其中居住房屋有破坏的受灾人口总数为10887人,2966户。
三、直接经济损失
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612.03万元,其中察布查尔县约3155.88万元,昭苏县1258.15万元,兵团农四师198.00万元。直接经济总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房屋建筑物
本次地震灾区房屋建筑的结构类型主要可分为土木结构、砖木结构、木结构和砖混结构。
灾区内各类居民住房屋和公用房的破坏总面积为265187平方米,其中房屋毁坏11020平方米,严重破坏54828平方米,中等破坏100594平方米,轻微破坏9874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974.63万元。其中民房损失3537.46万元,教育系统损失247.79万元(含设备损失),卫生系统损失37.62万元,其它公用房屋损失151.76万元。
(二)棚圈
灾区内山区棚圈损毁较为严重,主要以干打垒低矮土墙和简易木架屋顶组成。直接经济损失247.4万元。
(三)交通系统
根据现场调查,察布查尔县和昭苏县山区牧道多处塌方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
(四)兵团团场
根据兵团农四师上报的灾情,地震影响涉及农四师五个团场(67团、68团、69团、76团、77团),共有184户职工住宅产生中等程度的破坏,累计经济损失19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