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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西藏自治区将藏历新年列为法定假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7日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今年2月25日是西藏传统藏历新年,为了让西藏广大干部职工过好传统新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精神,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藏历新年列为西藏自治区的法定节假日,每年藏历新年放假7天。今年的放假时间为2月23日至3月1日。

    国家充分尊重西藏人民的传统习俗,根据相关自治条例和法规,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在执行全国性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藏族传统节日列为西藏自治区的法定节假日,“藏历新年”和“雪顿节”各放7天长假,如当年“藏历新年”和春节长假不重合,西藏的干部职工就能比其他省区市干部职工每年多享受14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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