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陕西省交通厅、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专项治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2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出租汽车、班线客运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省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会议要求全省各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级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大队,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采取集中治理、联合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重点查处“黑车”和超越经营许可事项的非法经营,严格治理主要营运区域和节假日期间非法经营行为。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公安部门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以及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黑恶势力,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欢院 周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