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2月起,辽宁省商业厅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全面启动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以此为活动载体,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激活农民购买能力,促进农民家电消费换代升级,扩大农村消费。商业厅在方案制定、政策宣传、网点备案、产销衔接、商品销售、业务培训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辽宁省已核准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2448个,累计19.5万台(部),其中冰箱9万台、彩电2.7万台、手机4.2万部、洗衣机3.6万台。截至2月22日,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1585台(部),其中冰箱13503台、彩电4559台、手机394部、洗衣机3129台;销售额达3566.8万元,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初步取得明显成效。
为更加扎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之成为利民、惠民的重大举措,辽宁省商业厅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农民投诉。
(二)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家电下乡推广的实施时间、补贴产品、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补贴申领、操作流程等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快网点备案速度。及时受理销售网点备案申请,特别要做好新增加补贴品种电脑和热水器销售网点的备案工作。通过宣传媒体,将备案销售网点向社会公布。指导企业做好产品销售、配送、退换货及售后服务工作。搞好产销衔接,引导销售企业组织好货源,保证农村市场供应,满足农民消费需求。
(四)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与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已核准备案的销售网点和农村家电市场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对达不到家电下乡网点要求、问题严重或农民投诉拒不改正的,以及非备案企业盗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违法违规促销、经营的企业,依法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