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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事业单位2009年9月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25日   来源:广西日报

    2月24日,记者从在南宁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9月底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届时,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将实现新旧制度的转轨,实行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事业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员工将一一对应岗位,并兑现相应待遇。

    这一精神依据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并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情况制订。《意见》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除经过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外,都要进行岗位设置。

    此次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将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根据《意见》精神,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与人结合在一起,待遇随人走。改革后将实行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岗位结合在一起,待遇随岗定。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

    依据《意见》,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3类,各类又分若干等级。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3至10级。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3到10级岗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没有正部级与副部级事业单位,也就没有对应1、2级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1至7级。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均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8至10级,11至13级。专业技术岗位13个等级在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框架内划分,这样的设置是为解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台阶过少、平台过大的问题。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到低分为1至5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1至5级岗位。普通工岗位则不分等级。

    《意见》对三类岗位结构比例做了明确规定,其中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具体到各事业单位可有弹性。各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也有明确规定。《意见》还对岗位条件做了框架性要求。此外,事业单位可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后或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照管理权限予核销。

    自治区人事厅厅长肖化介绍说,此项改革旨在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要求,对于这项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所有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坚持“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既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又要公平公正地聘用人员,既要按照制度规定操作,又要结合实际,灵活处理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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