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小组首次联席会议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各相关部门代表就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2008年10月份,国家禁毒委员会组建了8个工作小组,其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管理工作小组由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国家邮政总局组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牵头单位。此次会议,是工作小组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负责人向与会各方通报了近年来麻精药品管理工作的情况。
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公安等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不断完善麻精药品监管法规体系,规范了麻精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了麻精药品的日常监管,积极推进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基本实现对麻精药品生产、经营、运输和库存等信息的实时动态监控,加强了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目前已建立起覆盖全国的省级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去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了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员的作用,从源头上加强了对特殊药品的监管。与此同时,在麻精药品进出口审批关、药物滥用监测等方面也开展了大量工作。通过各部门的一系列工作,麻精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麻精药品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麻精药品管理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麻精药品的运输安全还存在潜在风险,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保卫尚需进一步加强。此外,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如何处理好保证合法医疗需求和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的关系,也是麻精药品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09年麻精药品管理工作提出了若干建议。
一是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并在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生产企业中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麻精药品流通秩序;三是进一步加强麻精药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四是适时开展麻精药品品种调整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麻精药品管理的法规建设。
与会的各部门代表就麻精药品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和关键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探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边振甲说,麻精药品的管理涉及生产、经营、使用、进出口、储存、运输等多个环节,必须依靠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因此,希望各部门能够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麻精药品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