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天津市将对就业困难群体采取三项措施,实施盯人帮扶、动态管理、托底安置,保证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安置率达80%以上。
一是多渠道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力度,在全市街道(乡镇)和行政村增设公益性岗位,同时继续开发社会公共事业所需要的其他公益性岗位。鼓励灵活就业,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由先缴费后补贴改为只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减轻个人垫资压力。鼓励自谋职业,对失业人员和城镇低保人员创业的,在给予最高3000元创业补助的同时,分别将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和12个月的低保金一次性发给个人;对残疾人自谋职业的,由残疾人保障金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二是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就失业管理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城乡统一的管理服务体系。对受金融危机影响面临失业的农民工,及时提供在岗技能提升培训,为企业恢复生产存续人员,延缓失业时间;对已经失业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组织岗位资源,举办专场招聘,提高就业成功率。对本市失地农民和有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通过鼓励农副产品深加工、商贸物流、五金化工等乡镇企业发展,比照城镇失业人员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促进其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三是妥善安置困难企业退出人员。落实市政府关于三类退出企业整体安置分流职工有关规定,凡是以行业、区县打捆的退出企业,给予特殊补贴政策,对退出确有困难的,积极筹措资金,了清职工债务,确保年底前1018户三类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工作全部完成。(记者 张鸣岐 实习生 赵孜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