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共办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170件,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历来十分重视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在接到办理任务后,立即进行专题研究、专门部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强调:“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认真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国家工商总局各承办单位认真总结过去在办理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继续完善登记制度、催办制度、会办制度、答复文稿审核制度、回执制度、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在具体承办过程中,严格落实“五定”工作制度,即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确保每一份议案、建议、提案得到认真处理和答复。
国家工商总局把提高办理质量、提高办理效率、提高问题的解决率、提高代表和委员的满意率“四个提高”贯穿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始终把办理工作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改进和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发挥了议案、建议、提案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