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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采取措施完善海峡两岸砂石运输船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06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记者获悉,交通运输部对海峡两岸砂石运输船最新采取了两项管理措施:一是不再对天然砂运输船实行单独发证,凡取得砂石运输直航许可的船舶均可承运包括天然砂在内的各类砂石;二是加强对砂石运输船的安全检查,逐步代替船舶船龄控制政策。

    自去年12月15日两岸海上直航正式启动以来,截至3月5日,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的砂石船舶共21艘,其中台资船舶15艘。

    据了解,天然砂属禁止出口的资源性商品,去年3月起大陆恢复对台湾地区出口天然砂。鉴于当时两岸尚未直接通航,为防天然砂被转口至禁止出口的地区,我航运主管部门对两岸承运天然砂贸易的船舶实行单独管理。如今,两岸海上直航已实现,且对砂石运输船已有监管措施。因此,针对两岸砂石运输的具体情况,我航运主管部门调整管理模式,根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船舶核发直航许可证,并将营运范围统一为“砂石运输”。(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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