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要求是: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内蒙古自治区两个1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提高农牧民收入和农畜产品竞争力为目标,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采取政策扶持、产业引导、项目带动等综合性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做大总量,做强优势,做活特色,走名牌带动、集群发展、多业增长、整体推进的路子,推动农牧业产业化又好又快发展。
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抓创新,在完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工作力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工作要向纵深推进。在发展理念上,跳出农牧业抓农牧业产业化,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牧业产业化。加强调查研究,多总结新经验,发现新问题,推出新典型,树立大产业、大市场、社会化大生产的理念,从主要抓加工企业、抓重点项目向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纵深推进。在农牧业内部激发农牧业发展的活力,在农牧业外部寻找农牧业发展的空间,充分发挥市场、工业和城镇对农牧业的拉动作用。认真研究基地发展和利益联结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工作,牢牢把握各个主导产业的走势,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最新的第一手材料。
二是工作要横向拓宽。在发展手段上,突破部门局限,搞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同金融部门的协调配合,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创业指导等方面搭建全方位的服务支撑平台,为企业、基地农牧民解决融资难等问题,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工作要虚实结合。在工作方式上,既要做到分阶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推进,又要做到虚实结合,在继续做好现有的项目、统计、龙头企业管理、指导主导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信息、宣传、研讨、交流、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以实带虚、以虚促实,使各项工作得以全面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坚持抓发展,在增加总量,提升产业层次上实现新突破。
继续按照“全面提升乳、绒、粮油产业,加快扩张肉、菜薯和饲草料产业,创新壮大特色产业”的基本要求,推进六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一要强化政策、措施,加大项目投入,千方百计加快主导产业发展,扩大产业经济总量。二要大力推进产业延伸、产业聚集、产业多元,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聚,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向优势地区集中,打造优势产业集群,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关联度,形成上中下游产业有序衔接、大中小企业配套发展的格局。三要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推动主导产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由外延增长向内涵增长转变,着力在提高精深加工上下功夫,逐步由主要生产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转变到生产直接面向市场和消费终端的产品,强化节能降耗,搞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要切实加强对市场的分析判断和预测,加大指导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针对不同产业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围绕主导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有效的对策措施,推动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形成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品牌优势。
三、坚持抓龙头,在壮大龙头,提高市场竞争力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重点支持一批规模骨干企业实施联合、兼并、重组和跨区域经营,大范围整合资源和生产要素,培育领军企业,打造一批规模大、起点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销售收入超50亿、100亿的大企业集团,不断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力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装备,加快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步伐,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实现加工增值提效。引导龙头企业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加强品牌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创建知名品牌、草原绿色品牌、有机品牌,用品牌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坚持抓基地,在推进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建设、主导产业发展和龙头企业加工需要,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和生产布局,特别是用好财政新增的扶持资金,大力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建设一批规模大、集中连片的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和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各具特色、初具规模和水平的专业乡镇、专业村,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发展集约化经营,提升农牧业生产的规模和水平,较好地满足龙头企业在数量和质量安全等方面对加工原料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专业大户、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允许农牧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
五、坚持抓利益联结机制,在提高龙头企业与基地农牧民的联结度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大力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经纪人队伍,抓好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探索、创新和完善适应不同产业、不同产品发展要求的利益联结方式,促进龙头企业与农牧户之间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形成比较稳定的产品购销关系和利益共同体,提高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开拓市场的能力,使更多的农牧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受益得实惠。加强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抓好典型示范,促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组织制度和运作模式,增强经营实力和带动能力。鼓励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提高组织化程度。扶持行业协会和商会完善自律机制,维护企业和农牧民合法权益。引导龙头企业增强社会责任,不断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与农牧民结成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牧民分享更多的产业化成果。
六、坚持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在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上实现新突破。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多方筹集资金,增加产业化资金投入。积极抢抓机遇,争取国家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探索信贷担保和开发性金融合作等融资方式,加大银行信贷扶持力度,解决产业化融资难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一批规模大、高起点、对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农牧民增收有较强带动能力的重点项目。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搭建务实高效的招商引资平台,切实抓好已引进和对接项目的跟踪服务和落实工作,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水平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