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重庆市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12.9万人,比2008年增加1.7万人,增幅为15%。受世界金融危机和毕业总量增加的影响,截至2008年底,重庆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签约率为14.9%,比2007年同期低4.2%。针对以上情况,该市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提出了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85%的工作目标,决定采取八大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一是投入2亿元解决毕业生就业难。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享受失业人员再就业全部扶持政策。投入1亿元,鼓励毕业生自主择业、组合创业和到基层创业,其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比例保证100%。
二是开展毕业生定向培训。由教育、劳动、人事部门联合相关院校、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毕业生就业培训工作,针对电子、软件、化工、汽摩、装备制造等行业的用人单位需求,以提升毕业生的职业技能为重点开展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年底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培训半年后进行定向就业,由市财政提供培训经费补贴。预计到2009年底,重庆市将培训毕业生19000人。
三是推进见习实习基地建设。目前,重庆市已建立市级就业见习实习基地20家,区县级基地32家,接收毕业生2000余人。为进一步缓解就业压力,计划2009年建成市级见习实习基地60家,区县级100家,使接收毕业生规模达到5000人。同时,市政府将提高对就业见习实习基地的补贴标准。
四是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2009年,将进一步做好“农村乡镇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实施工作,选派5070名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比2008年增加1000多个岗位。同时,加强对农村基层人才的保障服务,保证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并逐步加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2009年,公务员招考中考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7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
五是鼓励企业接收大学生。计划出台鼓励各类企业吸纳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对一次性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由政府提供财政补贴。同时实施国有大中型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即国有大中型企业向政府提供未来三年的人才储备计划,由市政府根据重庆市经济发展的需要,统筹下达2009年高校毕业生的招录计划。
六是鼓励临时聘用高校毕业生。市财政每月提供补贴,鼓励高校和其他事业单位临时性聘用高校毕业生。其中,各普通高校按照本校教职员工总数的10%聘用本校毕业生。按此方案,重庆市普通高校可接收毕业生4500余人。
七是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市教委提出了《重庆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调研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拟采取设立创业资金、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创业指导和培训等方式,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平台,鼓励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带动一批大学生就业。力争自主创业毕业生达到毕业生总数的1‰,每年约150名毕业生成功创业,并带动1500名大学生就业。
八是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进一步落实未就业毕业生的援助政策,毕业后6个月仍未就业的大学生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的有关优惠政策。高校继续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帮扶,为学生提供就业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