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09年至2011年,广西将投入56.8亿元建设廉租住房。按国家出台的廉租住房新政,今后3年,廉租住房政策将调整为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以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区各市、县均已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据统计,全区已获得廉租住房保障户9.11万户。据自治区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部分市、县廉租住房工作进展缓慢。一些市、县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筹措和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较为困难;一些市建设廉租住房的地块过于偏僻,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齐全。今后3年内,广西将通过争取中央财政、发行国债等方式,投资56.8亿元建设廉租住房,解决18.77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难的问题。仅2009年,广西将新增廉租住房2.7万套,完成10万户的廉租住房保障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广西将健全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登记、分配和管理办法。国家已经调整了廉租住房新政策,今后广西的城市廉租住房保障,仍以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相结合,但和以前的廉租住房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不一样,将以实物配租方式为主,租赁补贴为辅。从2009年开始,广西将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县,逐步放宽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降低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同时,采取收购、改建、新建、配建、租赁、盘活原有公房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切实提高实物配租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