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23日至24日在南京召开的2009年全国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国家邮政局将建立邮政普遍服务监管报告制度,报告结果于年底公布。
据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徐建洲介绍,今年,国家邮政局将积极落实《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明确具体的法规和标准为监管依据,以时限质量为重点,在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两个层级,抓紧编制发布普遍服务质量监管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国50个主要城市之间的信函全程时限监测、《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的市县当日见报率、各省(区、市)重点地区邮政网点增减变化情况以及邮政资费检查情况。同时,建立邮政普遍服务社会评价报告制度,即以用户满意度为核心,由国家邮政局委托第三方在全国范围开展调查,汇总分析特邀监督员的日常评价和用户体验结果,按年度进行汇总,向社会公布。2009年监管报告反映的问题,将被列入2010年度重点监管项目。
记者了解到,此次推出的邮政普遍服务监管报告制度是国家邮政局落实新“三定”规定的具体措施。新“三定”规定明确提出要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安全、便捷、合理价格的邮政普遍服务,规定国家邮政局负责“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使普遍服务监管内容更系统、覆盖更广泛、内涵更深刻。此次全国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也是向邮政企业和各省管局布置监管报告制度工作的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