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开展的专项检查显示:甘肃省从2006年春季学期实施该项机制以来,农村中小学运转水平明显提高,学校校舍维修、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培训经费得以落实,学校自主发展能力得到加强。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内容包括: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2008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共投入资金25.99亿元。今年,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中央基准定额,即小学每生每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年50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以后,学校的一切收支将纳入预算管理,保证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甘肃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摸清校产、编制、人员和在校学生等家底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测算收支,基本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制度,学校全部收支纳入预算,按照政策规定开支公用经费,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不在预算之外保留收支项目。甘肃省一些地方还将教师津贴纳入了财政统发保障范围,教师工资逐年提高,全省无拖欠教师工资现象发生。(记者 李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