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2009年国家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9800公顷,略高于去年计划水平。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将土地利用计划下达给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及有关单位。
据悉,中央扩大内需重点项目,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自治区重大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自治区1500亿元工业技改项目,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工业园区项目及重大民生项目用地,计划安排5590公顷,占总指标57%;下达给各市及自治区农垦局的指标为3930公顷,自治区预留280公顷。在下达给各市的指标中,单列了农村建设用地的专项指标,根据需求情况安排工业项目的用地指标,原则上不低于全区年度计划指标总量的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使用下达各市及自治区农垦局的指标,各市应于今年9月30日前将建设用地报批材料上报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逾期未报的,其剩余的指标由自治区收回统一调配使用;安排用地指标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环保要求,必须做到项目资金有保障,业主已落实,用地报批材料已组织完善;各市及自治区农垦局每月对计划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计划指标使用情况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土地利用计划将实行差别化管理。自治区预留的计划指标将依据去年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耕地保护目标等考核结果,对计划执行严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市给予计划指标奖励。今年全区计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000公顷,各市完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情况将与2010年全区计划指标安排及差别化管理相挂钩,凡是没有完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的市,不得申请追加用地指标。(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李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