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召开全市水利重点工作会,专题研究部署当前水利安全工作,并以水库安全为重点,切实采取“五大举措”,迎接即将到来的汛期。
第一,严格自查自究,做到“三落实”。一是落实责任。各区县对辖区内所有水利工程逐一落实防汛行政责任人、项目管护人、现场值守人、工程技术人员及其职责,并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二是落实预案。尚未完成应急抢险预案的项目,必须在4月20日前完成并报政府备案。三是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按照预案要求保质保量到位防汛抢险物资,进一步加强与当地部队、武警官兵的沟通和联系,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及时有效应对。
第二,开展专项督查,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对全市以水库为重点的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已成和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督查面达到100%;应急预案、预警机制、通讯方式、责任人员、抢险物资等督查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达到100%;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程度达到100%。
第三,加快施工进度,做到防患未然。按轻重缓急,对大足玉滩、开县鲤鱼塘、璧山三江水库等工程建设进行合理安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按计划完成汛前建设任务,确需跨汛期施工的,必须在汛前达到设计的度汛标准,确保工程度汛安全。特别是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加快建设,正确处理除施工进度与水库安全度汛的关系。凡尚未通过除险加固验收的病险水库,必须限制性投入蓄水运行。
第四,强化预案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市、区县要落实专人对所有小(二)型以上水库进行24小时巡查,各级水利和防汛抗旱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水情监测、险情报告、指令调度等监测预警机制,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水库调度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库调度方案,确保水库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要加强预案演练,熟练掌握和运用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水上安全。严厉查处非法占用河道、违规采砂等影响防洪安全的水事行为,加强湖、库水上旅游安全管理,杜绝无证经营,严控超载游船,确保水上安全。同时,切实加强对河流湖库水体水质的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