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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和秦皇岛两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16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即日起,北京和秦皇岛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在对方城市购房,可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秦皇岛是北京公积金首个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城市。

    北京与秦皇岛两地公积金中心签订的协议规定,北京和秦皇岛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使用各自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各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贷款程序,向在对方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己方城市购房的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方享有贷款收益并承担贷款风险。

    “这就是说,北京市民在秦皇岛买房的公积金贷款上限为当地规定的40万元,秦皇岛市民在北京购房的贷款上限为80万元。”北京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目前秦皇岛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为购房实际金额的70%以内,二手房为60%以内,贷款期限最长30年。贷款利率则与北京相同。目前,秦皇岛的房价在每平方米3000元至8000元。

    申请秦皇岛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流程为:缴纳公积金的北京市民先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然后向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按照秦皇岛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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