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气象台发布预报,受冷空气和入海气旋共同影响,预计4月20日、21日两天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陆上有4-6级、阵风7级的大风,东部海域有7-8级、阵风9级的大风。鉴于“4·15风暴潮”实际海况超过预报等级,农业部于4月20日发出《关于应对海上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全力做好海上大风和风暴潮应对工作,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在相关海域作业的渔船和浅海滩涂养殖点发布大风预警信息,提早采取切实可行的避风、防浪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渔港、渔船集中停泊点和浅海滩涂养殖点的安全监管,做好养殖堤坝、设施的维护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通知》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与海上渔船联系畅通。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在接到渔船水上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海上专业救助力量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必要情况下,指令所属渔政执法船艇备航待命,做好随时出航参与抢险救助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