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布的2008年度黑龙江省环境状况公告表明:全省整体环境质量稳定并有向好趋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出现双下降;松花江水质为轻度污染,出境水质达标率同比增长11.6%。
近年来,省环保部门采取的“铁腕”治污和高压监管措施使黑龙江省的环境状况大为改善。
省级以上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49起
近年来,省环境保护厅和其他相关部门逐步完善联合办案、情况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移送、重点督查等制度,综合监管和执法能力显著提高。据统计,2005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监察等部门共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517起,其中省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49起。
对国家和省环保厅共挂牌督办49起环境违法案件,省环保厅联合省监察厅、发改委和建设厅等部门对这些督办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其中35起案件予以摘牌,对5起还存在其他环境问题的案件限期督办,对未完成整改要求的其余案件暂停了其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对负责督办的环保部门通报批评。环保部门还向相关部门移送了相关责任人。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环境执法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该厅还向全社会通报了密山林源煤气、黑龙江迪龙制药、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等7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提出了限制其信贷的建议。
严查松花江流域环境违法行为
为改善松花江流域的水质,省环保厅近年来采取一系列刚性措施。从2006年开始,黑龙江省每年都开展松花江流域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仅去年,就检查排污企业约1.2万家次,对800多家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处理。此外,黑龙江省还开展了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畜禽养殖环保专项检查,对环境违法问题较集中的焦化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关停焦化企业8家,取缔反弹小炼焦70余家。
去年7月,省环保厅、发改委和建设厅等部门对黑龙江省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116个项目进行了一次联合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市(地)仍有部分项目进展迟缓,甚至没有开工建设。省环保厅依法对哈尔滨、佳木斯、七台河、双鸭山、黑河、伊春市和大兴安岭地区等7个市(地)实行“区域限批”,暂缓审批这7个市(地)新增水污染物项目。
在环保部门的督导下,上述各个市(地)加快了项目的推进速度。去年年末,列入《规划》的116个项目除少部分因项目变更外均按要求开工建设。
切实保护公民环境权益
饮用水的安全,是人们最关心的事儿。几年来,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了对水源地的保护。去年6月,黑龙江省开展了污水塘(库)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全省关闭设在饮用水源地的排污口共9个,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新建项目4个。监测数据表明,目前,全省省辖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环境质量的好坏,还在于生态的恢复和建设。近年来,黑龙江省生态建设全面推进。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区达到190个,其中国家级20个,全省各级各类生态示范区及试点总数320个。去年,全省完成退耕还林3万公顷,治理“三化”草原15.3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6万公顷。
为即时听到公民在环境方面的呼声,黑龙江省开通“12369”环境违法举报热线,还开展了“行风热线“等一系列活动。(刘柏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