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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宣布在西部地区首设普通高中助学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6日   来源:广西日报

    4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新闻发布会,宣布设立“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这在西部地区尚属首例。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在校生共计75.5万人,已建立贫困生档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12.98万人,占全区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的17.19%。为初步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从2007年起,国家从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资助中西部地区县(县级市)属普通高中贫困生。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2.3万名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0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专项经费4000万元,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共资助4万人。今后,按照资助标准和人数测算落实自治区本级财政需要安排的专项经费。各市财政也将按照自治区的标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市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由学校按学期发放,专项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或生活费。普通高中助学金将优先资助: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库区移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记者 周仕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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