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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09年"家电下乡"目标任务是销售额15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6日   来源:广西日报

    4月24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电下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家电下乡”的目标任务是实现产品销售100万台(件),销售额15亿元,争取实现20亿元,财政补贴率要达到50%(即农民已领到补贴款要占总销售额的比重)。

    为了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下一阶段自治区将把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市、县、乡。具体工作措施有:

    一是加大家电下乡宣传力度。开展家电下乡大篷车送货上门,方便农民群众消费。此外,自治区印刷的第一批12万份海报和500万份宣传单已经下发,各地要做到每个自然村(屯)都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单页送达90%以上的农户。

    二是从5月1日至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开展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试点工作。简化后的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取消了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销售网点必须在农民购买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录入提交,乡镇财政所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

    三是中标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售后服务。严格执行质量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有关规定,投诉满意率要达98%以上。为重点解决农村地区家电维修难的问题,自治区要求各中标企业在乡镇一级维修服务站的覆盖面要达到60%,努力做到家电下乡产品报修24小时内上门服务。

    四要抓好家电市场秩序整治。各级工商、商务、质监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实现对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据悉,截至4月23日,全区已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4800多个,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3.8万台,实现销售金额2.27亿元;已完成补贴5.9万台,占销售总量的42.6%,共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310万元。(记者 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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