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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要求落实"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排查隐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8日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27日从吉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获悉,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防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保持社会安定,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据省气象部门预测,4月28日至5月1日,吉林省中西部地区有4至6级西南风,瞬间风力可达7至8级。在此期间,吉林省大部分地区将普遍出现中度以上高火险状态,全省“五一”期间森林防火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尽快对这一高火险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作出专项部署,严密落实工作责任。

    有针对性地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节日期间,各森林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加派防火人员对游客进行全程防火监护。对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实行专项布防、重点防范,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通过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增大巡护密度、延长瞭望时间等,做到路口有人把守、山头有人看管,切实把火源拒之山外。

    认真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处理好春季造林和森林防火的关系,确保扑火力量不削弱。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集中食宿,保持高度待命状态。森林部队要与地方保持高度紧密的联系,适当提高战备等级,遇有火情,快速实施重兵扑救,防止小火酿成大灾。严格按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科学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基础上,第一时间集中优势兵力,迅速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宿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节日期间,各级防火部门应选派精通业务、熟悉情况的人员值班、值宿,防火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发现火情及时处置。认真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发生火情要及时报告。对迟报、瞒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情节严重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密切监控火情。(陈晓才 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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