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的防汛抗台工作,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全面部署2009年度防汛抗台工作,要求有关单位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抗旱经验,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情及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按照“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的要求,重点加强防汛抗台期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普遍建立防汛抗台预警机制。
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测,2009年夏季(6-8月)我国主要多雨区位于华北南部至江淮地区北部。江南南部、华南、西南南部和西部、青藏高原东部降水也偏多。交通运输部要求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台工作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增强防御局部性、突发性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能力,切实做好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各项工作。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行业和区域性特点,认真研究掌握本单位、本地区的防汛抗台规律,抓住防抗重点和薄弱环节,普遍建立起防汛抗台预警机制。要充分发挥在防汛抗台抢险救灾行动中交通运输先行的作用,灾情过后要配合地方政府迅速组织、指导相关单位恢复生产,全力支持灾区灾后重建工作。要加强公路抢通应急队伍建设,积极组建集养护、路政、运管等部门人员为一体的应急抢险队伍,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随时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对于灾情频发路段,要在现场提前准备抢险救灾必需的物料,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
交通运输部要求海事系统各部门要加强台风期间船舶动态监控,提醒船舶进入安全水域避风。同时,加大对停业船舶的现场巡查力度,加强锚泊安全管理;专业救捞队伍要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强度适时调整值班和待命力量,确保专业救助力量部署最优化,救助效果最佳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汛期在建工程项目的防汛工作指导,检查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结构加固、机械设备存放、施工人员安置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港口生产部门要针对风暴潮带来的港口增水、减水现象,做好港口物资的储运和转移工作,合理调度港口作业船舶。
在台风影响期间及主汛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海事、搜救、救捞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种汛情和险情。在出现台风、持续强降雨等重大灾情时,各地公路管理部门要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最新的路产损失、交通阻断、防汛抢险工作等有关情况报部;受台风影响的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要于每次台风进入我国24小时警戒线前和每次防抗台风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将防抗台风工作部署情况及防抗台风工作情况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各救助局、打捞局、长江航道局要在受台风影响24小时前,将可能受到影响的所属船舶防抗情况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