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为吸取“4·2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云南省将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4月25日,云南省昆楚高速公路发生了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21人死亡20人受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了重大损失。事故发生后,公安部和省委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吸取深刻教训,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云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为贯彻落实好省委领导的批示精神,吸取教训,强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4月29日,省公安厅在楚雄市召开了云南省各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队长参加的云南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通报“4·2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当前云南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省公安厅要求,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交管部门一定要认真查找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积极进行整改。下一步将从五个方面加强云南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一是要从机制上加强。将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指导处(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的云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指导职能,调整由交警总队秩序管理处全面负责,进一步加强对云南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二是要从制度上加强。在认真梳理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针对云南省山陵重丘高速公路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云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三是要从管理上加强。制定强化工作落实的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和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四是从队伍建设上加强。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多层次的业务培训,提高云南省公安交警队伍的综合素质。五是积极配合省政府“4·2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间接原因的调查工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