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全面启动2009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2009年“两会”结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07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78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2009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审定了《2009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邵明立指出:要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倾听政协委员意见,改进监管,解决问题,推进监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赢得更多理解和支持。要明确要求,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将办理工作同工作部署相结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司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确保承办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承办任务按时完成。二要注重分析,突出重点。要对承办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进行研究分析,对于提出的主要问题或者同类问题,应统一研究办理措施,对于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者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提案,应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重点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进行重点办理。三要注重方式,加强联系。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及利用各种通讯手段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独办、主办和分办的,在正式答复时,须事先征得代表、委员同意。对于供工作中研究参考、不需书面答复的,承办司局应结合具体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说明有关情况。要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答复要有针对性,切忌流于形式。四要注重总结,加强宣传。要及时总结办理经验,注重创新办理方式,不断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加强对外宣传,既要向代表委员宣传监管成效,也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加大对办理工作本身的宣传,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营造好的舆论氛围。
此次建议、提案涉及药品监管的135件,占73%;涉及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的39件,占总数的21%;涉及医疗器械监管的3件,占总数的2%;涉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8件,占总数的4%。2009年承办件多集中于中药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的建议、提案分别有57件和59件,占总数的31%和32%。此外,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对办理工作提出新要求,许多代表委员都明确提出在办理过程中,希望承办单位加强与他们的联系沟通。
针对今年建议、提案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两项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加强中药注射剂管理和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要求各承办司局对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要体现加强与建议人或提案人的联系沟通,要组织代表、委员进行调研,要扩大正面宣传。
200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办理建议、提案总计192件,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了办理。代表、委员提的意见和建议大部分被采纳。